关于保险金信托的问题(保险金信托法律问题)
一位朋友来问我,说刘老师去年我已经花600万买了一张大保单,现在我听说保险金信托这工具挺时髦挺不错的,能不能要求信托公司把我这张保单放进信托呢?刘老师,要不你帮我推荐一家信托公司。
当我听到这里时就有点哭笑不得了,显然这位朋友想简单了,如果他已经买了大额百万保单,事后又想接上信托,这事还真不是他想接就接,想嫁就嫁的。为了防止客户朋友们走弯路,今天刘老师就专门给大家讲一讲设置保险金信托的正确姿势。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境内保险金信托的基本类型和架构,保险金信托里其实它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信托,一个是保险。目前在我国境内保险金信托有两类产品。
第一种叫做终身寿险类的保险金信托,它是把终身寿险和信托嫁接在一起的,客户如果投保了终身寿险,当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身故保险金就会赔偿给身故受益人对吧?然而当终身寿险嫁接了信托以后,身故受益人就要变更为信托公司了,这个时候被保险人身故,这身故理赔金就直接进到信托账户了,成为了信托财产。换言之,这类保险金信托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这一理赔事实的时候,保险公司才有钱输入到信托里,信托这个时候才能开始运转。所以这一类,保险金信托也称之为备胎信托,客户设置后并不是马上就能用到信托的功能,这类信托比较适合看重百年后身后财富传承,也可以适用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保护。
第二种叫做年金型保险金信托,它是目前中国大陆市场上比较热卖的一种年金和信托嫁接在一起的方式,年金保险的功能重在给年金受益人长期给付年金,一般终身型的年金险可以一直支付到被保险人105岁,所以大部分客户用年金来实现自己的养老或是子女教育成长,或是对子女婚姻家庭的财富支持。当第一笔年金开始分发的时候,这笔年金就会直接进入到客户事前打好的信托账户,成为信托财产。以后每年保险公司发钱的时候,这笔年金都会自动的进入到信托账户里,然后当一笔笔年金积累多了起来之后,就会按照客户预先设定的信托合同分配条件,信托公司就开始给信托受益人发钱了。通过我刚才的描述,各位可以发现年金型保险金信托启动比较早,因为第一笔年金发放的时候,信托就开始运转了,这个时候被保险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年金受益人可能还是一个孩子,没有发生什么被保险人离世身故的事,所以年金型保险金信托正在解决客户教育陪伴子女,给到子女长期保障支持的功能,它和我们前面讲到的终身寿险保险金信托的功能是很不相同的。
另外我还要讲一个重大的差异,当客户想做终身寿险的保险金信托的时候,要先想到,如果购买大额的终身寿险保单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是有要求的,一般要求体检,这是由于终身寿险保障是杠杆比例放大的,一般保额都会数倍于保费,风险的保额比较高,所以保险公司就会因为保额过高而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而我们很多客户都难以保证自己的体能身体能够合格通过,对不对?所以相较于这一点,年金型保险金信托有更大的优势,因为客户购买大额年金保险嫁接信托是不需要对客户对被保险人做体检的,这是因为年金保险的保额几乎等同于保费,这保额没有杠杆比例放大,没有风险保额,甚至孩子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配置大额年金保险。因此投保大额年金保险不需要对被保险人体检,所以我要特别提一下这个实操当中的注意要点,省得您走冤枉路。
第二点我们来看看保险金信托相比其纯粹的信托有何不同呢?由于保险金信托包含了信托和保险两层关系,所以它本身也能够起到比普通保险或者纯粹的信托更多的功效,总的来讲是一个1+1>2的过程,那么这个保险金信托相比即纯粹的信托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我是客户,我如何判断在二者当中哪一个更适合我呢?刘老师给大家分享三点。
终身寿险的理赔具有杠杆性,而纯粹的信托是没有的。假如一位客户购买了一份大额终身寿险,一旦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可以通过相对较少的保费为家人留下一笔较大额的财产,而纯粹的家族信托只是对一笔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它不确定将来财富能翻倍。
保险金信托比家族信托的门槛资金准入门槛比较低,根据2018年8月17号,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37号文,家族信托的资金准入门槛为1000万元,相对较高,这就意味着对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客户是不适合做纯粹信托的。而保险金家族信托入门门槛比较低,例如有的产品只要求客户每年缴纳20万保费,5年分期支付100万即可,对于资产额度较低或者现金流不够充裕的客户来讲,不失为一种选择。
保险金信托可以规避由于财产没有完税证明带来的信托税务风险。由于国家认为保险理赔金是免税的,以大额保单来对接信托的话,信托财产本身的税务问题就比较清晰了。
第三点我要特别提示一下保险金信托的误区,这保单不是想嫁接信托就能嫁接信托的,大家还记得开篇有为客户咨询刘老师的问题吗?现在我们可以来分析一下了。
客户很难自己拿一张以前的保单直接去找信托公司,要求把保险搭上信托,原因是保险金要进信托的前提是保险公司同意对原来的保单做一个保全变更动作,这需要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并配合办手续,才能把年金或身故受益金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而保险公司要做到这一点,要取决于这家保险公司有没有信托公司早就签订了总对总的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有的开发的是年金型保险金信托,有的开发的是终身寿险保险金信托,所以还要看客户具体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哪类保险产品。所以刘老师特别提醒大家,如果您看中了保险公司某款保险产品,又想把它嫁接进信托的时候,一定要在购买保险之前就问清楚,问问您看中的这款产品能不能对接信托。
接下来我们做一下全篇的总结,三点。
在我国保险金信托与资金信托发展比较快,近年来保险金信托成为国内高净值客户的新宠,保险金信托在我国主要有两个类型,第一类是年金加信托,适合生前财富传承外加子女保障养老,另一类是终身寿加信托,适合身后财富传承和未成年人子女的财富监护保护。
保金信托包含保险和信托两个层面,既能够发挥保险固有的功能,也能发挥信托的独特优势,组合在一起可以达到1+1>2的效果。
在设立保险金信托时,不建议将保单配置和信托架构搭建两个动作分开进行,而是要从一刚开始就有全局化的设计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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