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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投资要求)

生活 2023-07-01 03:04:24103本站Amanda

资本市场重磅利好来了!A股将喜迎千亿级以上的增量资金!

A股周末迎大礼包!“好险企”权益投资上限从30%升至45%

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核心是对保险公司权益投资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即保险公司里的“好孩子”“坏孩子”未来权益投资境遇两重天。

其中,“好孩子”的自主运作空间将得以加大,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弹性和灵活性不断增强,最高可占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而在此之前,所有保险公司权益投资比例的上限统一为30%。

“好孩子”即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都较优的保险公司,且预计基本以大中型保险公司或外资保险公司为主。从30%提高至45%,这意味着,约有数千亿的保险资金,将有望成为驰援A股的增量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自发布之日(7月17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下周一开始,“好孩子”就可以开始干活了。

“好险企”权益投资比例最高可达45%

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将自主决策权交给保险公司,借鉴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经验,立足行业的市场需求和监管实践,银保监会制定了《通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

上述差异化分类监管主要体现在: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投资实行差异化监管比例,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0%以上(含此数,下同)但不足15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以上但不足20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以上但不足25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0%以上但不足30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5%;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0%以上但不足35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0%以上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5%;

□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时,应当立即停止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

此举将赋予保险公司更多自主投资权,提高监管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改变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药”的情况。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中的“好孩子”,未来在权益投资上将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回暖的时候,对于一些偿付能力、风控等指标较好的大型保险公司来说,将来更多参与资本市场的机会。”一家大型保险资管机构权益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

比如,从记者梳理各保险公司最新指标来看,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人保财险、太平财险等行业大中型保险公司,目前,他们的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可由原来的30%直接提高到35%。

在谈及《通知》对资本市场有何影响时,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通知》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支持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通知》发布后,保险公司的自主运作空间将得以加大,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弹性和灵活性不断增强,最高可占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

总体来看,《通知》可以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更多资本性资金,对市场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

设置灵活过渡期

给需调降比例的险企留足时间

相比之下,“坏孩子”未来的权益投资境遇就差远了。从防范风险角度出发,《通知》明确规定:

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

对于被动原因造成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

那么,对需要调整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的保险公司,《通知》如何予以安排?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发布后,部分保险公司需要执行较低的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从这些公司现有资产配置看,实际涉及调降规模的公司数量并不多。

对于少数需要调降投资规模的保险公司,《通知》设置了较为灵活的过渡期安排:

一是现有投资超过规定配置比例的,应当在12个月内逐步调整到位;超过集中度比例的,不得新增相关投资,但无需卖出。

二是对处于风险处置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和外部环境,按照“一司一策”的原则,制定更为稳妥的比例调整和过渡期安排方案,平稳有序处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因偿付能力大幅下降、监管处罚、突发事件、市场变化等情况导致超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调整至满足监管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调整时间。

总体来看,《通知》综合考虑不同情况,均设置了相对较长的过渡期,避免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防范险企不理性行为

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

目前,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配置较为稳健。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5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占比10.05%;股票1.54万亿元,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占比2.76%。

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度监管指标。《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进一步分散类别和品种投资风险。

整体上看,《通知》坚持审慎监管的原则,综合运用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内控机制、风险因子、集中度等指标,结合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结果,加强保险公司特别是风险公司和重点公司的监管,切实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对市场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偿二代和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框架下,持续不断强化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权益投资监管模式,支持保险公司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作者:韩宋辉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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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调整落地。

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执行“差异化监管”原则,保险公司自主运作空间将加大,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弹性和灵活性增强,最高可占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而部分“问题”险企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

《通知》自发布之日(7月17日)起施行。

最高可占上季末总资产45%

《通知》共有12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主要考虑是在差异化监管基础上,赋予公司更多自主投资权,提高监管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是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

从防范风险角度出发,明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对于被动原因造成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

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度监管指标。《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进一步分散类别和品种投资风险。

除了对上限的提高,本次政策调整中,“差异化”也是亮点之一。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偿付能力水平充足、财务状况良好、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适度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积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分为不同监管比例档次,改变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药”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通知》可以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更多资本性资金,对市场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

更大的资产配置选择空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保险资金是长期资金,在跨周期、价值投资上发挥着重要角色,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优化。”

朱俊生坦言,具体能给资本市场带来多少增量资金目前还不好测试。目前,险资对权益资产的实际配置比例没有达到上限。

“之前我国保险机构投资权益资产的上限是30%。保险公司的权益类投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常规的公开市场股票和基金的组合投资。二是通过股权投资计划、股权直投等形式投资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非上市股权。三是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战略投资类资产及优先股等。后两类股权投资的本质是更接近固定收益投资,但在现行监管制度中却被视为权益类资产,导致公开市场股票投资占比不高,但权益类资产的额度却不够用。在不改变现有认定规则的条件下提高权益资产配置的上限,可以赋予市场更大的资产配置选择空间。”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5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占比10.05%;股票1.54万亿元,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占比2.76%。

对于保险公司自身而言,权益型资产配置比例提升,将为提高投资端收益开拓更多空间。近段时间以来,在低利率环境下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调整背景中,险企在权益投资方面频频发力,加强战术配置能力。权益资产投资越来越成为近年来险企增厚利润的助推器。

险资频频举牌便是例证之一。据中保协数据,今年上半年险资举牌次数已经超过去年全年,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中信保诚、安信农险等均在举牌名单中。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率中枢下移,房地产投资预期回报下降的趋势下,总体看好未来的权益市场表现。一方面将继续加强研究,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组合配置,提高资产收益,择机增加对核心资产的配置。”某国有险企资产公司人士说。

作者:薛瑾 戴安琪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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